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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消防维保单位及咸宁校区消防报警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时间:2021-06-04点击数:

一、招标内容

 

(一)消防维保单位

1.采购内容:

对武汉校区图书馆、荷香苑食堂,咸宁校区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幼儿园、2栋宿舍等8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进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测。

2.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及联动控制系统;2、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3、消防喷淋系统;4、防排烟系统;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6、防火卷帘门系统。

3.技术要求:

(1)例行检修

1、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1.1、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误报警清查,报警系统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1.2、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火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1.3、确保消火栓泵、增压泵及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各水箱水位正常。  

1.4、发现以上隐患,在48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消防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2.1、在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一次对有烟感探测报警点、温感探测报警点的场所进行抽查吹烟测试灵敏度,抽查率达到80%以上。

2.2、对手动报警按扭、消防栓报警按扭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80%以上。

2.3、每月一次对联动控制系统进行测试。

2.4、首先报警主机调至自动档,在任意层次用烟雾或按两到三个手报报警,三四秒后报警主机启动本层及上下层的消防广播,切断本层及上下层的非消防电源。

2.5、把电梯迫降至首层。

2.6、启动防火分隔区的防火卷帘门。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

3.1、将报警主机及喷淋泵、消防栓泵的控制柜调至自动档后任意按一个消防栓按扭报警,三十秒后启动消防栓泵。

3.2、测试顶层消火栓出水是否正常。

4、在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

4.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手动报警器、喷淋泵、消火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

4.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度达99%。出水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5、每半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5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5.1.1、进行火灾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

5.1.2、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不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下报警按钮时,应能报警;

5.1.3、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时,应能启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为正常;

5.1.4、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查;

5.1.5、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1.6、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1.7、对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1.8、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2消火栓灭火系统

5.2.1、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2.2、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质 、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2.3、运行工作泵和备用泵(含补压泵),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动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5.2.4、用消防按钮检查能否启动消防水泵;

5.2.5、进行一系列的调试,包括消防水泵的性能调试,室内外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功能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调试,水源调试验证用水量各充实水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5.3.1、对楼层进行送话广播:检查音源、功放、分区选择器。抽检分区播音测试,监听现场广播音量是否符合要求;

5.3.2、 楼层与控制中心对讲:检查用电话手柄现场试打消防电话,各处通话应清楚、无噪音。检查电话主机及分区选择器,选择通话应正常;检查功放、音源、区域选择器的工作温度,散热情况;检查、坚固广播、电话分接线端子;

5.3.3、对消防广播、消防电话联络柜、主机进行清洁、除尘;

5.3.4、全部开启广播,检测功放负载能力;

5.3.5、模拟火灾状态下进行紧急广播;

5.3.6全面检查所有消防电话(包括机房、水泵房与控制中心对讲),其通话质量应符合要求。

5.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5.4.1、电源切换试验;

5.4.2、外观完整;

5.5、喷淋系统

5.5.1、巡检大楼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湿式报警控制阀组、压力控制器、补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其它阀门管道是否正常(包括设备外观、功能)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5.5.2、检查水池水位,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水池不作他用并应对该措施进行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5.5.3、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是否符合条件,系统压力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反馈至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

5.5.4、喷啉水泵每月启动运行一次,当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每月仿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5.5.5、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5.6、防火卷帘门系统

5.6.1、巡查各卷帘门状态,手动开关有否破损;

5.6.2、检查卷帘门驱动电机及链条传动机构状况,定时加注润滑油;

5.6.3、检查卷帘门动作后,消防控制中心是否有反应;

5.6.4、对所有卷帘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手动开关、电动机构、导轨清理;

5.6.5、防真火灾报警试验,全面检验卷帘门系统联动功能和状态。

5.7、防排烟系统 -包括检测防排烟设备及防火阀的功能:

5.7.1、启动设备使其运转5分钟,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5.7.2、检查排烟口的的开启状况及操作功能;

5.7.3、检查排烟、加压风机的联动控制及控制信号返回情况;

5.7.4、防排烟各防火阀的检查,检查阀门,叶片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变形及能否动作;

5.7.5、和新风机、通风机防火阀保护功能是否正确;

5.7.6、对风机的相关部件进行检查,更换轴承及添加润滑油;

5.7.7、检测轴心是否偏移,叶片是否变形;

5.7.8、启动防排烟系统使之工作30分钟,观察电机是否正常,测量其送风口风量。

6、对上述全面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人员,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2)故障突击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3小时内立即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甲方工作人员,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4.其他商务要求

4.1需提供完整的更换维修零部件清单及价格。

4.2维保方须固定2个熟悉甲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本校区消防设施的维保。

4.3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每周需要有巡查记录和相关维修记录。

4.4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4.5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4.6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报表向甲方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4.7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或给予恰当的保护。

4.8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

4.9维保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武汉市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满足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质量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5.质量目标:合格,达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咸宁校区消防报警系统维修项目

维修内容:咸宁校区火灾联动报警系统。设备包括且不限于所有登记在地址码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声光、手动及消火栓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消防广播、水力警铃,防排烟系统,水泵,防火卷帘等设备进行线路修复和模块更换,楼栋分机与主机的联动。

质量要求:达到整个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工作,消防用水水压正常,所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良好。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维修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根据相关国家消防标准和验收规范,对消防系统进行详细彻底检查维修调试,确保消防系统运转正常。

2)乙方在维修中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消防备案的合格产品。

3)乙方在维修调试自检完成后,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系统联动调试记录及消防报警编码表)

4)乙方在施工中由保卫处提供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类项目的相关服务,国家有强制性规范和行业标准、相关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或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资格要求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公司注册必须2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咨询

湖北商贸学院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027-87786896;报名资料电子档可发送邮箱:hbsmzcc@163.com   (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

 

版权所有:湖北商贸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电话:027-8778689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 号  邮编:430079